瓊瑤訴于正侵權案二審宣判 維持原判瓊瑤勝訴
12月18日,瓊瑤的代理律師王軍在微博上公布消息稱,瓊瑤《梅花三弄之梅花烙》著作權維權案終審落幕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于正等被告的上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最終,鬧得沸沸揚揚的侵權案由瓊瑤勝訴告終,于正被判須公開道歉,并停止傳播《宮鎖連城》,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。
判決聲明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一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十四萬三千六百六十五元,由陳喆(瓊瑤)負擔四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元(已交納),由余征(于正)、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、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、東陽星銳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十萬元(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);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四萬六千八百元,由余征、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、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、東陽星銳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負擔(已交納),本判決為終審判決。
隨后,瓊瑤也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表露心聲:”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!今天我控告于正侵權案,終于二審定讞,于正上訴駁回,維持原判,正義勝利了!激動之余,首先要感謝一審的宋魚水、馮剛、張玲玲法官,及終審的謝甄珂、袁相軍、鐘銘法官。各位法官的辛勞,沒齒難忘!你們的判決,是一次歷史性、標竿性的宣判,對保護原創(chuàng),意義深遠而偉大!“
瓊瑤告于正侵權事件時間線
2014年4月8日
由于正出品的古裝連續(xù)劇《宮鎖連城》登陸湖南衛(wèi)視。劇集開播之后引發(fā)了熱烈討論。有網友吐槽說劇中主從關系和部分支線支線情節(jié)是多年前瓊瑤小說《梅花烙》的翻版。
4月15日
瓊瑤發(fā)表了致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,陳述她的作品從《六個夢》、《梅花三弄》到《還珠格格》無一例外被于正抄襲盜竊還被糟蹋,要求電視臺停播該劇,此外她還表示自己為此一氣之下已經病倒。
公開信發(fā)布后,于正也通過微博對此事進行了回應。他聲稱抄襲是“部分網友和媒體炒作出來的聳人聽聞的話題”,而“《宮鎖連城》的劇本也在第一時間交給了創(chuàng)翊文化(即瓊瑤的公司),并得到了對劇本和合作的肯定,且當時并沒有覺得有問題”,這絕對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。因此于正勸瓊瑤能夠“消消氣,不要傷了身體。”
4月28日
瓊瑤方面發(fā)函宣布已經委托律師向于正等方面就《宮鎖連城》侵犯其著作權一事提出訴訟。此后播出該劇的電視臺表示沒有接到禁令,所以仍將繼續(xù)按計劃播放。
11月16日
于正來到北京參加關于這場侵權案的法學研討會,他在會上回應稱“大家都是參照的紅樓夢,不存在抄襲”。
12月5日
瓊瑤告于正等侵權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據悉起瓊瑤方面向于正等被告索賠人民幣2000萬元。與此同時,她也宣布會將本案勝訴之后獲得的賠償金捐贈給大陸慈善機構,用作偏遠貧困地區(qū)教育基金。
12月11日
包括《北平無戰(zhàn)事》《泰囧》《紅高粱》《中國合伙人》等影視劇作的編輯在內,共有109位著名編劇聯(lián)名發(fā)表聲明力挺瓊瑤維權。
12月25日
侵權案一審宣判,于正等敗訴。判決書中要求于正等被告向瓊瑤公開道歉并賠償人民幣500萬元。判決結果公布后不久,于正方面表示判決證據不足,將依法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2015年4月8日
瓊瑤訴于正侵權一案二審開庭審理,并未當庭宣判。
12月16日
案件二審維持原判,瓊瑤勝訴。于正須公開道歉,并停止傳播《宮鎖連城》,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。